香港政府又「好做唔做」,推出「十八區設骨灰龕」的政策,惹來各區居民強烈的不滿,在區議會辯論時,政府委任區議員的論點,已反映了政府推行這政策的思維,每區設骨灰龕,用意是用每區的官營骨灰龕去打擊區內的非法私營骨灰龕,所以這政策的出發點,是打擊非法,而非方便市民。
十八區設骨灰龕政策之缺點
1) 香港市區土地資源匱乏,有土地,應先用來興建住宅,降低樓價。
2) 中國人忌諱死亡,不是一兩個意氣風發的高官指點一番便可消除。迷信或許是虛幻,給附近居民帶來長期的心理陰影則是實在,用大陸的說法,這是特區政府為香港製做社會不和諧。
骨灰龕供應不足的解決方法
香港境內有很多離島,無人居住,可劃一荒島為骨灰龕之用地,在零 / 低地價,低建築成本之下,此等骨灰龕的售價應會比市區私營非法骨灰龕為低,如此非法骨灰龕便沒有生存空間。
交通問題的解決及商機
華人一年只掃墓一兩次,交通不便不是大問題,可籍此開多一條離島渡輪航線,到掃墓季節的兩個月,班次自然是靈活調整。有了航線,無人荒島的交通基建已成,在荒島之另一部份,可興建住宅,中國人忌諱死亡,外國人可不是這樣想,或許可發展成另一個愉景灣。此外,亦可將市區監獄遷往該荒島,多出來的赤柱監獄,改建豪宅,相信會少人反對。
香港有很多荒島,無甚美景,保育程度不大,要發展,興建跨海大橋亦花費龐大,這是一個利用死人幫助生人發展土地的方法,用掃墓,監獄等人流,鞏固渡輪航線的生存,再利用渡輪航線為荒島之土地增值。在香港荒島發展住宅,總好過大浪西灣、海下被富豪變成私人樂園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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